为进一步推动我院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,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的通知》要求,学院面向全院教职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。具体项目包括:
一、对互联网业务系统,登录校内门户、业务系统及邮箱时,是否存在使用弱口令、默认口令、通用口令的情况,如有以上情况应立即纠正。
二、对上网电脑终端,是否定期更新病毒库并定期查杀病毒、木马等恶意程序,如存在未进行定期维护的情况应立即纠正。
三、对电子邮箱使用,是否存在使用互联网免费邮箱传输、存储工作信息的情况,如有以上情况应立即备份清理数据和注销账号。
四、互联网发布个人信息,是否存在未进行脱敏处理及把完整的身份证号码、手机号码、家庭住址等发布出来的情况,如有以上情况应立即纠正。
相关自查自纠工作务必于11月15日前完成,自查中若发现存在重要数据丢失、泄露或大量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,应及时上报学院办公室。
哲 学 学 院
2020年11月10日